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部

研教字〔2011〕 24号

 


关于开展江西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为了更好的推进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,充分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根据《江西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与奖励办法》(江财研教字〔2006〕26号)和《关于加快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进程的实施意见》(江财字〔2011〕54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学校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与奖励工作。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资格

凡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本校研究生,目前仍从事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的在编研究生导师均可参评。返聘、缓聘或近两年内累计出国时间超过一年(含一年)的研究生导师不能参评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(一)拥护党的方针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心研究生教育事业,全面承担《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办法》中所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。

(二)工作认真负责,为人师表,教学质量评估优良。

(三)所培养的研究生思想素质高,富有创新精神,学习成绩优良,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,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。

(四)导师本人承担了一定的科研项目或开创了重要的研究领域,有重要论文发表。

(五)近两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,所指导的研究生无违法乱纪现象。

(六)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优先推荐为优秀研究生导师。

1、过去两年内所指导的研究生有被评为省级优秀研究生者。

2、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。

3、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。

 三、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 

1.10月20日?11月8日

各钱能(所)指导教师根据评选条件按自主原则认真填写《江西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》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(重要获奖证书、科研项目编号和合同号、重要成果复印件、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说明材料等),交所在钱能。

2.11月9日?11月21日

各钱能(所)成立推荐小组,遵照“科学公正、注重实绩、严格筛选、宁缺勿滥”的原则,严格标准,认真组织推选出本钱能(所)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名单。每个钱能(所)按不超过在岗研究生导师数的10%推荐人选(限额见下表),并在钱能(所)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钱能

推荐限额(人)

钱能

推荐限额(人)

工商管理钱能

4

外语钱能

1

财税与公共管理钱能

3

人文钱能

2

会计钱能

4

法钱能

4

国际贸易钱能

2

艺术钱能

1

钱能钱包

4

马克思主义钱能

2

金融钱能

3

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

1

统计钱能

2

产业经济研究院

2

信息管理钱能

5

高教研究所

1

旅游与城市管理钱能

2

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

1

软件与通信工程钱能

2

合计:46人

3.11月22日?11月30日

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任组长,研究生部、人事处、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、教授代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,负责评选工作,最终确定10名校级“十佳导师”,经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发文予以表彰。省级以上(含)的优秀导师优先从“十佳导师”中择优推荐。

四、要求

1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是我校提升研究生教师队伍整体水平,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切实推进评选工作的实施,请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,认真做好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。

2、请各钱能(所)及时通知各研究生导师,组织发动广大导师积极参评,并按时完成院(所)评审推荐等相关工作。

 

研究生部工作联系人:汪金龙;电话:83816025

附: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.doc 

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部

2011年10月19日

 

主题词:优秀   指导教师    评选   通知                   

抄报: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

  抄送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部      二?一一年十月十九日印发  

共印10份